close
由於懷孕後,體內的賀爾蒙會增加孕婦的血中糖份,因此雖然有些準媽咪之前並沒有糖尿病,不過卻會因為賀爾蒙的變化,而在懷孕20週後產生所謂的妊娠糖尿病,因此懷孕的媽媽們不可不慎。
如果在懷孕的期間,媽媽得了糖尿病的話,將容易有早產、子癇前症、胎兒過大等情形,因此目前大多數的醫院都會鼓勵孕婦在懷孕24-28週的時候,進行篩檢。
篩檢方式:
讓媽媽先喝下50克的糖水,一小時候驗血糖,過血糖數值過高,則需要進一步做100克的耐糖測試。
(目前第一次的篩檢是健保沒有給付的,不過大多數的醫院都會建議孕婦自費檢測,但如果第一次篩檢異常的話,則第二次的耐糖測試,則由健保給付。)
根據調查,懷孕前沒有糖尿病,懷孕後卻出現高血糖的比例約為百分之一到三,以下是特別容易出現的高危險者:
1. 家族中有糖尿病患者。
2. 上一胎懷孕時,有出現妊娠糖尿病者。
3. 過度肥胖者。
4. 曾生下體重高超過四千公克嬰兒者。
5. 高齡產婦。
6. 曾生過不明原因死胎、或先天畸形嬰兒者。
7. 羊水過多或胎兒明顯過大者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